2015年部分艺术院校传媒类专业播音主持、编导、表演等录取方式总汇。
来源:http://www.whxgxjy.cn/ 作者:武汉星干线艺术学校 发布时间:2015-04-04
中国传媒大学
录取方式:录取时,以折算比值为依据进行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折算比值=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考试成绩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的文化考试科目总分,不含任何加分。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综艺节目编导方向)、戏剧影视导演(剪辑方向)、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方向)7 个 专业及方向,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方向) 按文科和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其中文科或文科综合类考生的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3,并要求考生数学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参加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方向)专业考试并获得本专业考试合格证,且获得相应类别“小白杨奖”的考生,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场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方向)专业及方向3/4的招生计划,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剩余的1/4招生计划,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剧方向)、戏剧影视文学(动画编剧方向)2个专业及方向1/4的招生计划,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4的招生计划,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及方向,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中央戏剧学院
话剧影视表演、话剧影视表演(2+2双学位班)、戏剧影视导演、戏剧教育、演出制作、影视编导、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以上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总分可在分数线下20分录取(录取时高考总分按750分满分计)。
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戏剧史论与批评、戏剧策划与应用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相应比例后(具体比例由中央戏剧学院录取时制定),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以上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总分可增加20分参与比例计算(录取时高考总分按750分满分计)。
影视制片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戏剧史论与批评、戏剧策划与应用、影视制片专业方向高考总分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比例(或比值)计算时按照原始分计算(江苏、浙江换算为对应艺术类考生总分计算)。
上海戏剧学院
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招生计划的50%,其余计划按高考文化成绩优先录取。(语文单科不低于9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招生计划的60%,其余计划按高考文化成绩优先录取。(语文单科不低于90分)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方向:【专业成绩(换算成750分制)+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单科不低于90分)
注:
1.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分别按照专业成绩分男女考生分别录取。
2.两个及以上专业(合格)考生,录取按照填报志愿顺序结合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暨南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1)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考生取得《2015年暨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
(2)招生计划分配: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取得《2015年暨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1/2的招生计划,优先按照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按照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另外1/2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高考合成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3)高考合成分公式:
高考文化总分÷所在省份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100
戏剧影视文学:
(1)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取得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一本线)的80%。同时,本专业加设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语文单科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计算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
(2)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招生计划(共15名)的7个名额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的原则,择优录取;8个名额按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名的原则,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凡专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凡高考合成分相同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凡专业考试成绩、高考合成分均相同的考生,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高考合成分计算公式:
高考合成分=高考文化总分÷所在省份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一本线)×100
南京艺术学院: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广州大学:
1.艺术类专业术科单考不分初试和复试,以一次考试成绩决定合格证名单。术科合格证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请学生自行打印合格证,我校不邮寄合格证给学生本人;发放的专业合格证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
2.取得我校艺术单考合格证及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方能报考我校。
3.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广播电视编导录取原则:在同一志愿中将按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单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1. 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学校将于2015年4月上旬根据考生术科校考成绩和报考条件、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确定术科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上公示,不另发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 各专业的录取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校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艺术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70%、文化科成绩×30%的比例合成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1.表演专业:①校考专业成绩位列全国排名前20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②校考专业成绩全国排名第21名及以后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40分,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③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二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的75%(且不低于该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位列全国排名前3名(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6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的80%(且不低于该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3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一)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除艺术教育专业外的其他专业,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教育专业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广东省为第二批A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除艺术教育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70%+“文化考试成绩”×30%。
2.电影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
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按考生语文科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深圳大学: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表演(影视戏剧):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广东海洋大学:
1、招生录取时,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高考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各校考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成绩÷术科总分)×7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30,其中,美术类专业术科总分为200分,非美术类专业术科总分为100分。
2、符合条件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
3、新生入学后全面考核,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高考所在地。
广东财经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艺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生源所在省第一名、获得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有相应统考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将我校填报为本批次第一志愿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外,我校原则上优先给予录取。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