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艺考高考招生新政策

来源:http://www.whxgxjy.cn/ 作者:武汉星干线艺术学校 发布时间:2019-02-15

  随着高考脚步的临近,最近教育部下发了两项重要通知,涉及到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及高校自主招生。
  
  参加2019年高考的考生及家长一定注意了!
  
  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通知
  
  日前,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发布了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全文)
  
  一、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
  
  1、艺术类专业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
  
  不得作为招考方向的情况包括: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专业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或变相更名);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方向;改变本专业所在类别属性的方向,如体育运动项目方向;具有管理类专业属性的方向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艺术类本科专业管理要求统一规范属地高职(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范围。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2、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高校艺术类专业选拔应重视考察考生艺术文化素养,着眼学科和学生长远发展,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录取。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体现公平。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包括下设各招考方向)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
  
  高校应合理安排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凡设立招考方向的专业,高校还应公布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计划。
  
  鼓励高校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3、艺术类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
  
  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省级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独立或联合组织,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本行政区域内考生组织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积极创造条件增设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文学类及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书法学专业省级统考。
  
  联合组织省级统考的省份,可协商合作命题或委托一省命题、分省组织测试、分省采集考试信息、联合阅卷(评价)或委托一省阅卷(评价)。本地生源极少的非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可暂不组织省级统考,报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向社会和高校公告。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指导,考虑高校人才选拔需求,合理细分统考科类(如音乐类统考分设声乐、器乐,舞蹈类统考分设舞种)并公布其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
  
  推进省级统考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探索和建立公平、科学、合理、有效的测试方式和评价机制,切实提高统考质量,严格控制合格生源规模和比例,积极探索在合格线上进一步细化分档。统考成绩发布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各科类考试科目、成绩分布等统计信息,满足不同层次、类别高校选拔需求。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组织非艺术类专业考试。
  
  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类别。
  
  若高校对省级统考科类所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持有不同意见,应主动与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
  
  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2019年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一般不组织校考;2020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立考点的,须经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且校外考点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个。高校应加强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
  
  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4、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未合并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确需过渡的省份,应在三年内调整到位。
  
  适度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的相关专业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执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5、艺术类专业投档模式。
  
  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提前批次。
  
  鼓励各省(区、市)积极推进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更好地满足高校艺术人才选拔需求。试点开展艺术类专业一档多投模式的省份,应统筹兼顾,适当提前投档工作时间。
  
  6、部分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工作要求。
  
  按照遵循艺术教育规律、严格规范管理的原则,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继续试点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可组织专业校考(包括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高校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其他事项均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上述高校要认真研究各省(区、市)考试招生方案,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谨、规范制订本校招生章程,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高校要详细、准确告知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及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事项(如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须逐省明确考生参加专业课省级统考科类、参加校考的资格要求、录取规则、专业合格线、自划线划定办法等)。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特殊的省份,高校要单独明确相关要求;录取时应在本校网站公布高考文化课成绩自划线,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应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7、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
  
  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上海市、浙江省,按当地普通专业录取有关政策执行。与上述专业对应的相关高职(专科)专业,由各省(区、市)参照上述要求制订办法。
  
  8、其他。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二、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1、试点工作定位。
  
  部分高校试点建设的高水平艺术团(如合唱团、交响乐团、民乐团等)、舞蹈团(如民族舞团、芭蕾舞团、现代舞团等)、戏剧团(如话剧团、戏曲团、曲艺团等)(以下统称艺术团),应立足推进高校美育工作开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承担校园艺术文化普及和对外交流演出任务,引领、辐射和带动全国高校相关艺术团的发展和提高。
  
  艺术团招生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不得招收与艺术团无关的艺术特长生;大力加强从普通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艺术团成员,使其逐渐成为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主体。
  
  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艺术特长生(如高校已安排小提琴方向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则艺术团不得再招收小提琴项目),美术、书法、播音与主持专业不得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试点高校要配齐配足艺术团建设所需相关师资、设备、场地、资金等,不具备建团条件或未设立艺术团的试点高校,不得安排相应艺术团招生。
  
  2、艺术团招生办法。
  
  考生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提交材料并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团相关项目专业测试。试点高校根据专业测试情况,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按照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的考生。
  
  试点高校须编制并公布艺术团年度分项目招生计划。高校应在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相应科类招生计划,艺术团录取考生的专业应在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3、资格初审及测试。
  
  试点高校应明确考生报考资格条件,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本人表演视频等材料,组织专业领域专家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
  
  鼓励试点高校在专业测试中采用“考试全程录像、考评分离”的办法。试点高校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
  
  4、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试点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适当提高本校艺术团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一般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
  
  对于极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0%,按不超过拟录取考生数的2倍确定公示合格考生名单。2020年起,取消对“极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进一步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的优惠办法。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试点高校应将“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调整为在有关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如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每所高校的X分应为唯一确定正数值)。
  
  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有关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其他工作要求不变。试点高校应与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加强沟通,对相关考生数据进行合理转换,不得降低录取要求,确保平稳过渡。
  
  5、高水平艺术团管理。
  
  试点高校须制订本校艺术团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作为长期和年度考核依据。
  
  高校艺术团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
  
  试点高校要针对艺术团学生专门制订艺术团培养方案,将艺术团排练演出作为艺术团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试点高校要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三、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1、试点工作定位。
  
  试点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以下简称运动队)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晰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试点工作定位,在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全国学生运动会项目范围内,结合本校实际,优化项目布局。
  
  非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非全国学生运动会项目,或相关项目没有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或生源严重不足的,有关高校应主动研究停招方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组建高水平足球、冰雪运动队。
  
  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对象不限年龄。试点高校要配齐配足运动队建设所需相关师资、设备、场地、资金等,凡不具备组队条件、未设立专项运动队、无法继续承担建队任务的试点高校,不得安排该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除足球项目外,本校体育类专业已涉及的运动项目,高水平运动队不再进行招生。要加强从普通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运动队成员。
  
  2、运动队招生办法。
  
  考生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申请参加相关项目专业测试;试点高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按照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的考生。
  
  试点高校要遵循运动队建设和发展规律,聘请有关体育领域专家,研究制订本校运动队建设规划及招生需求,根据急需程度,合理安排并公布运动队各项目(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招生计划,其中集体项目每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如排球项目男女队每校每年最多各招6人)。
  
  运动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须在教育部核准公布的运动项目范围内招生。
  
  3、资格审核及测试。
  
  试点高校应根据教育部要求确定本校报名条件,细化学校认可的比赛、名次、主力上场队员标准等,不得低于教育部现行规定要求。
  
  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高校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核验运动员等级证书;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赛事组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核验,以集体项目(含团体项目、接力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试点高校应通过明确的程序和标准认定考生是否为主力上场队员。
  
  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联考和高校校考等多种组织方式。
  
  跆拳道、击剑、棒球、射击、手球、垒球、橄榄球、冰雪、赛艇、攀岩等10个项目实施全国统考,各地各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省级统考、校考。有关高校根据全国统考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相关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本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其他项目暂由试点高校独立或联合组织。
  
  试点高校要完善专业测试办法,确保测试流程设计及实际操作公平公正,特别是集体项目要综合考虑运动专项基本技术、实战能力及位置效能等考评因素。试点高校要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试点高校应面向广大考生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可联系国家体育总局开展兴奋剂检查工作,体育专项测试之前,应与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试点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运动队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情况,高校可参照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划线有关要求予以适当提高),高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试点高校面向一级运动员等组织的部分运动员单独招生工作,文化课考试与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此类考生的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高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5、高水平运动队管理。
  
  试点高校须制订本校运动队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作为长期和年度考核依据。高校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试点高校要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试点高校要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四、高校保送生招生
  
  1、保送资格条件。
  
  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2019年,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5类人员仍具备高校保送资格。高校均可以从上述5类人员中招收保送生,其中公安英烈子女按有关规定只能保送至公安类院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2017年秋季及以后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不再具有保送资格条件。高校要安排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招收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并向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所需非通用语种专业倾斜。
  
  2、保送录取程序。
  
  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应向有关学校或部门提出保送申请,提交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档案,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并通过多级公示后,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学校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被录取。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加强对保送资格名单的审核、公示,并对审核结果负责。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
  
  3、保送工作管理。
  
  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公示获评的省级优秀学生基本信息及事迹材料。
  
  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的学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鼓励运动员发挥专长,申请保送至高校体育学类本科专业。
  
  重点摘要
  
  1、2020年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不再组织校考
  
  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
  
  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外,2019年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一般不组织校考,2020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2、艺术类提高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考生来说,今年艺术类最大的变化就是,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提高。
  
  在此之前教育部对艺术类本科录取线的要求是,不得低于当地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2019年的最大变化是对于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规定:
  
  在未合并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确需过渡的省份,应在三年内调整到位。
  
  适度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的相关专业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执行。
  
  3、2020年取消“极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突出考生”优惠
  
  在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上,教育部要求,试点高校适当提高本校艺术团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一般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
  
  对于极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0%。而2018年该比例为15%。
  
  2020年起,取消对“极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进一步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的优惠办法。
  
  4、2020年”省级优秀学生“保送资格取消
  
  2019年,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5类人员仍具备高校保送资格。高校均可以从上述5类人员中招收保送生,其中公安英烈子女按有关规定只能保送至公安类院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2017年秋季及以后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不再具有保送资格条件,这意味着2020年高考,“省级优秀学生”保送资格取消。
  
  高校要安排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招收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并向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所需非通用语种专业倾斜。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的学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5、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10个项目测试实施全国统考
  
  教育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组建高水平足球、冰雪运动队。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联考和高校校考等多种组织方式,2019年,跆拳道、击剑、棒球、射击、手球、垒球、橄榄球、冰雪、赛艇、攀岩等10个项目实施全国统考。
  
  高校自主招生“十严格”
  
  据悉,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报名将于3月份开始。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从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的“十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高校选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自主招生高校: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进一步增强高校选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现就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1、严格报名资格条件
  
  高校要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简章,科学合理确定报名条件,强化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要求,不得简单以论文、专利、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等作为报考条件和初审通过依据。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以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为主,并组织相关专家对赛事的科学性、规范性进行认真评估。高校应于2019年1月底前将自主招生简章报教育部备案。
  
  2、严格制定录取标准
  
  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要求,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给予自主招生考生的优惠分值。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也要相应提高要求,确保生源质量。
  
  3、严格控制招生规模
  
  高校要在上一年录取人数基础上适度压缩招生名额,合理确定参加高校考核和具备入选资格的考生人数,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宁缺毋滥。
  
  4、严格确定招生专业
  
  高校要根据学科特色,从选拔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生的角度出发,科学确定自主招生专业,原则上以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为主。
  
  二、全面规范招生程序
  
  5、严格审核申请材料
  
  高校要按“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生材料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责任。成立专门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明确审核规则和标准,采用多名专家“背靠背”分别独立审核、复核等方式,确保审核工作质量。要加大对学生申请材料的核查力度,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高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6、严格组织高校考核
  
  高校要结合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和形式,强化对学生道德品质、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劳动实践的考查,重点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高校考核管理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考务管理规定执行,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环节的安全保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面试专家等相关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认真执行回避制度。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高校考核等有关工作。高校考核的笔试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要在校考中增设体育科目测试,测试项目由高校根据中学教学实际自主确定,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7、严格执行公开公示
  
  完善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四级多次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在报名申请阶段,所有申请自主招生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等)均须经中学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须由中学校长签字确认。在考核招生阶段,高校要及时准确公布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的年底。
  
  8、严格开展新生复查
  
  高校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时,要将省级招办提供的电子、纸质档案与自主招生考生的申请材料逐一进行比对,有需要的可组织学科专家开展复测。各高校原则上要在2019年9月30日前,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报告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校主管部门。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9、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高校自主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维护自主招生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中学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及其他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学在办学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建设方面的监管力度。
  
  10、严格惩处造假行为
  
  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由高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对于自主招生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大规模舞弊、招生严重违规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9日
  
  重点摘要
  
  一是严格报名资格条件,高校不得简单以论文、专利、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等作为报考条件和初审通过依据。
  
  二是严格制定录取标准,高校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给予自主招生考生的优惠分值。
  
  三是严格控制招生规模,高校在上一年录取人数基础上适度压缩招生名额。
  
  四是严格确定招生专业,原则上以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为主。
  
  五是严格审核申请材料,高校成立专门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采用多名专家“背靠背”分别独立审核、复核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
  
  六是严格组织高校考核,参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考务管理规定执行,确保试题试卷、笔试面试安全保密。校考中增设体育科目测试,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七是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完善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四级多次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
  
  八是严格开展新生复查,认真逐一比对自主招生考生的申请材料和电子、纸质档案,有需要可组织学科专家开展复测。
  
  九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维护自主招生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中学校长是考生相关申请材料真实性的直接责任人。
  
  十是严格惩处造假行为,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招生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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